|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开办企业 首套印章免 费刻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 |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开办企业 首套印章免 费刻制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0,**0.**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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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为企业免费刻制单位公章:圆形,直径4.0cm;合同专用章:圆形,直径4.5cm;财务专用章:圆形,直径3.8cm;发票专用章:椭圆形,尺寸4.0cm*3.0cm;法定代表人签名章:正方形,边长2.0cm。一套共5枚印章,所有公章均为公安备案带防伪芯片。印章刻制数量最终以实际刻制数量为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5.2 出章时间:收到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申请后,2小时内刻制完成并备案。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同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地点 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5.5服务地点:进驻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大厅各项管理规定 5.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公安部《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GA**1.9-****)标准)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in/)、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招标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号文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完成。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地址:郑州市新郑市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汇处 | |||||||||||||||
| 联系人:李乐 | |||||||||||||||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号 | |||||||||||||||
| 联系人:陈小雨 |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陈小雨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