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关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2.4(4)其他因素技术能力的评分要求,投标人“主编过国家或行业级的市政路桥类或给排水类规范或标准或规程的”。请问:国家标准规范编制单位是否是主编单位?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应为国家标准规范编制单位的主编单位,参与或其他编制单位均不可计分。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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