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年度)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年度)已由以伊州水发 〔****〕**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法人代表为李玉立,招标人为伊宁县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县
2.项目规模:(1)生态护岸工程(K**+**2~K**+**0 左岸、K**+**2~K**+**3左岸);(2)吉尔格朗渠首绿化;(3)托乎拉苏景区入口节点;(4)吉尔格朗渠首节点;(1)生态护坡工程(K**+**0~K**+**8 左岸K**+**1~K**+**8右岸、K**+**6~K**+**9两岸);(2)岸坡生态修复;(3)人民渠吉河交叉工程节点;(4)人民渠吉河交叉工程绿化;生态护坡工程(K**+**9~K**+**0两岸);生态护岸工程(K**+**4~K**+**0)。该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一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A**********************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年度)施工(第二标段) | **3 | (1)生态护坡工程(K**+**0~K**+**8 左岸K**+**1~K**+**8右岸、K**+**6~K**+**9两岸);(2)岸坡生态修复;(3)人民渠吉河交叉工程节点;(4)人民渠吉河交叉工程绿化。 |
| A**********************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年度)施工(第一标段) | **3 | (1)生态护岸工程(K**+**2~K**+**0 左岸、K**+**2~K**+**3左岸);(2)吉尔格朗渠首绿化;(3)托乎拉苏景区入口节点;(4)吉尔格朗渠首节点。 |
| A**********************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年度)【监理】 | **3 | 土建1-4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
| A**********************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年度)施工(第四标段) | **3 | 生态护岸工程(K**+**4~K**+**0)。 |
| A**********************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年度)施工(第三标段) | **3 | 生态护坡工程(K**+**9~K**+**0两岸)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凡有意参加施工第1-4标段投标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凡有意参加监理标段投标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2、施工第1-4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监理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1)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9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伊宁县水利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伊宁县文化路**号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0世纪嘉苑服务中心3楼**1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 |
| 联 系 人: | 梁勇 | 联 系 人: | 刘萍 |
| 电 话: | **********3 | 电 话: | **********4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
| 监督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