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公开,请在本公告详情页,自行下载查阅。二、根据四川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川天平评报字[****]B****号)的特别事项说明:(一)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认缴出资****万元,实缴****万,存在部分股东未按比例实缴,认缴但未实际出资的金额未超出被评估单位《公司章程》约定日期。本次评估考虑了上述情况的影响,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以认缴股权比例确定股权比例的股东部分权益市场价值: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权全部权益+全体股东认缴但未出资金额)x部分股权比例-该部分股权所对应的认缴未出资金额。(二)本次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年3月**日股东资中县兴资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馨酿酒业有限公司退出,新增股东资中县重龙映像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杨侠,企业名称由内江市重龙白酒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四川甜城露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四、重大债权债务:无。五、职工安置事项:无。六、其他披露事项:(一)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万元,实缴****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转让方认缴****万元,实缴**0万元,依据出资人协议及章程规定缴,尚有**0万元人民币出资未缴足,按照标的企业章程,实缴出资截止日为 ****年** 月 **日。(二)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即表明其认可并承诺如下事项:1.受让方在受让产权交易标的的同时,即继受在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未来时日缴足上述转让方未缴足部分出资的义务;2.受让方承担因上述出资义务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因受让方未履行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向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的债权人承担了补充责任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转让方承担责任的金额及利息、因追偿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三)此次标的的转让价款是在受让方承担缴足出资义务的基础上确定的产权转让价款。(四)本次转让标的的股权清晰,不存在质押等限制转让的其他权利。(五)转让方处置标的是股权而非资产。因此,受让方受让该标的的股权后,不得以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六)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七)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其持有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八)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九)转让方保留按股权转让前的实缴股数参与最后一期利润分配的权利;(十)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涉及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十一)本次标的转让成交后,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完成标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十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十三)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