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演艺中心项目(EPC)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一、原公告内容: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由资金
现变更后的公告内容: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资金
二、原公告内容:
项目工期: **3天
现变更后的公告内容:
总承包计划工期:建设总工期:**4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
(1)设计及前期工作工期:合同签订之日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审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2)施工工期:**3日历天(从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
三、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为: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友谊路**号城投大厦
联系人:周新理
电话:****-******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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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