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朝阳桥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 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善发改设计〔****〕**号批准建设,建设 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0%,项目业主为 嘉善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嘉善县新 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 朝阳桥修复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0万元,工程概算 **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0.**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修复跨白水塘河钢便桥一座(新建钢结构钢架拱桥一座(6.3+**.0+6.3) )、含两侧引坡、绿化、亮化等设施,建设地点: 罗星街道城南社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 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 竣工金额**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及桥梁组合)工程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 录(或报告或备案表)的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 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1施工合同;2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以上材料 缺一不可。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金额的,须同时 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 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如提供的各证明材料中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为准。 如上述材料均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的,须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 ? 上述 3.9-3.**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 **/****-****)规定,本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1人。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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