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2 4 年第 一 期 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 公告
兰自然资告字 〔****〕 第 2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相关村民小组委托和东兰县人民政府批准,东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 **宗 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宗地基本情况
| 宗地 编号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要求 | 土地出让 起拍价 | 土地竞 买保证金 |
| NHL-地块1等**个地块(详见附表一) | ****8.**平方米(折合**.**亩) | 工业用地(风力发电) | **年 | NHL-地块**规划为升压站用地,容积率≤0.**3; 建筑密度≤**.**%; 绿地率≥**.**%;其他地块为机位用地,没有指标要求。 | **5万元 | **0万元 |
| 备注 | 1、除上述控制性规划指标外,项目建设还必须符合其他规划要求和行业规范; 3、土地出让成交价仅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各种税、费等;如项目用地需到林业、税务、环保、水利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应依法依规办理; 4、土地竞买保证金须缴纳到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竞得后将转为土地出让金。 | |||||
二、出让方式及付款方式
该批次宗地以网络拍卖方式进行出让。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竞买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本期宗地出让之前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一)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
(二)存在违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三)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四)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
(五)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付清地价款的;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用地手续和支付地价款的;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含列入以上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
四、该批次建设用地共有**个地块,均为单个风力发电项目用地,申请人必须同时竞买所有地块,不得只竞买单个或者部分地块。
五、该批次土地拍卖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或2万元的整倍数。
六、该批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按达到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 土地开发利用条件 :除NHL-**地块实现宗地红线外“三通(通路、通电、通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外,其他地块开发利用条件均为宗地红线外“二通(通路、通电)”及红线内场地未平整。此外,出让地块红线内目前尚未发现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如在开发过程中涉及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的拆迁补偿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7月9日至****年7月**日期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九、报名方式、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申请人可于****年7月9日至****年7月**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竞买人用户手册》注册账号,报名申请。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下午**:**分(以到账为准)。
十、竞买保证金缴存账户
具体收款账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河池)******
十一、交易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执行电子化拍卖流程。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身份凭证。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及网上竞价,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本期拍卖公告附件《权益类交易子系统(土地使用权)-用户手册(竞买人)》。
十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 ****年7月**日**时
拍卖竞价地点: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河池)******
十三、联系方式
东兰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9
地址:东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四楼
广西南宁融力禾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5、**********1(陈女士)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号青秀山庄B**栋
十四、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
东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十五、 土地出让公告同时作为土地登记公告,对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提交书面材料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东兰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东兰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广西南宁融力禾拍卖有限公司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