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界首市智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界首市乡村振兴建设一期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界首市智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界首市乡村振兴建设一期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二、项目编号: FY****GC****-1-1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6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投标人疑问回复:1、对于企业业绩,图审合格证上体现了公司名称,但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是否认可?答:予以认可。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图审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对于企业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图审合格证上项目负责人名称无需保持一致,对项目负责人这一项内容不作要求,能体现公司名称即可;对于项目负责人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图审合格证上项目负责人名称需保持一致,若图审合格证不体现项目负责人这一项内容,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图审合格证及业主证明予以认可。本次澄清修改内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