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南京市治超综合管理平台监测数据核查管理等相关技术服务 JSZC-******-JHRA-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板仓街9号B7栋三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JHRA-C****-****
项目名称: 南京市治超综合管理平台监测数据核查管理等相关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 **5.** 万元/年
采购需求:
项目背景:南京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托全市治超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 和全市治超综合管理平台共同开展治超非现场综合执法工作。为保证相关数据采集传输的 安全、规范和高效,保障全市治超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的稳定运行,根据实际执法需要升级完善相关系统。市交通执法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相关单位承担全市治超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的运行保障、监测数据核查管理等相关技术服务。
服务要求:主要服务内容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建立完备的工作及内部考核制度,配备充足的人员(不少于**人,其中公安交管部门不少于**人),在采购人指定的交通部门、交管部门及其它地点提供治超数据筛选整理、推送、监测、分析研判以及保障治超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工程正常运转的服务。
工作内容:
(1)配合采购人对全市不停车称重检测点等科技治超设备产生的数据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安全地完成筛选整理和推送;
(2)配合采购人对全市治超工作基础数据进行及时高效安全的筛选整理、归档存储及 应用;
(3)对全市不停车称重检测点等科技治超设备产生的数据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安全地 完成采购人的分析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季度、年度及相关治超工作分析报告,并提 供支撑应用。范围包括治超现场执法、治超非现场执法、信用治超等相关执法工作以及为 治超工作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服务;
(4)** 小时不间断对全市不停车称重检测点等科技治超设备产生的数据进行监测并 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5)对全市不停车称重检测点等科技治超设备产生的数据,不满足应用条件的,上报 采购人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配合采购人完成数据异常情况处置闭环;
(6)常态化对软硬件进行线上巡检,对异常情况,上报采购人并按采购人提出的整改 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恢复,做好记录,同时配合采购人完成软硬件异常情况处置闭环;
(7)为采购人提供数据、文件资料等协查服务,配合采购人做好监测数据抄告、投诉 处置、法定检定及核验工作的数据整理;按采购人需求对各相关单位开展培训;
(8)编制该项目完备的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等制度规范;
(9)配合采购人完成全市治超非现场监测数据集中函告及相关管理工作;
(**)为采购人提供全市治超非现场“百吨王”应急处置体系正常运转的相关技术服务;
(**)为采购人提供大件运输管理的相关技术服务;
(**)根据实际执法需要升级完善相关系统;
(**)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与超限超载治理相关的事务。
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审计 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纳税证明和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 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京市板仓街9号B7栋三楼
方式: 现场购买,**0 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报名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板仓街9号B7栋三楼
五、开启
时间: ****-**-** **:**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B7栋三楼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须是带章正本的扫描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热河南路**1号
联系人:胡钟方
联系电话:**********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B7栋三楼
联系人:刘小燕
联系电话:**********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燕
电话:**********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