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垫江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项目)施工 - 专业分包 ,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垫江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一标段:周嘉镇檀树村(****亩)和骑龙村(****亩) ; 二标段:周嘉镇勤劳村(****亩) ; 三标段:永安镇三河口村(****亩)和中心村(****亩) ; 四标段:永安镇清水区(****亩)和建新村(****亩) ; 五标段:大石乡豹山社区(****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一标段:约********.**元;二标段:约********.**元;三标段:约********.**元;四标段:约******4.**元; 五标段:约********.**元。
2.4 招标范围: 每个标段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主(其中项目PE管及相应的管件为招标人提供,结算清单工程量不低于招标人提供材料量的**%;少于**%部分的材料费用由招标人直接从投标人工程结算款扣除。)
2.5 工期要求: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2.6 标段划分: 5个标段
2.7 其他: 投标人可对以上 5 个标段同时进行比选申请,但只能中选其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按照标段顺序一标段至五标段依次评审,若投标人已经成为一标段第一中选候选人,后续标段仍继续参与评审,但自动失去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类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西硕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二段2号 | 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共和西路**号(三皇里)3栋****号 |
| 联系人: | 胡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6 **********0 | 联系电话: | **********4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