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菜园集镇人民政府本级菜园集镇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菜园集镇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8
采购项目名称:菜园集镇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2.** 元,其中:第 一 包 ******2.**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2.** 元,其中:第 一 包 ******2.** 元。
采购需求:小型公益设施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
3.4 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根据菏财采〔****〕9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
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 3 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
罪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 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开标时间前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曙光路与光明路交叉口东明县政务大厅 8 楼)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_5_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东明县菜园集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东明县菜园集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山东翰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天润康城6号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仝辉
联系方式:**********8
如有询问,请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山东翰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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