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FY****FS****-1-Z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太和县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年7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付款方式中“每月付款一次,下月**日前付前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按皖财购(****)**6号规定,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可不约定预付款。)”现统一更正为:合同签订后,按月付款,次月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款项。(按皖财购(****)**6号规定,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可不约定预付款。)
更正日期: ****年7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本项目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与此公告不一致,以此公告内容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查看,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太和县人民法院
地址: 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 **6 号
联系方式: 张光照****-******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号千城大厦写字楼7楼
联系方式: 宋太凤**********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太凤
电 话: **********8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