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隆自然告字[****]5号
经隆尧县人民政府批准,隆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窗体顶端 隆收储〔****〕**号 原粮贸商场 | 宗地 总面积: | **** 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新华路北侧、万寿街以东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8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 用途: | 其他商业 服务业用地 |
| 起始价: | **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保证金: | **5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列入企业信用联合惩戒范围、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拖欠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不能参与土地竞买的,不予受理报名和确认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 7月 8日 至 ****年7月 **日 到 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 7月 8日 至 ****年 7月 **日 到 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7月 **日 ** 时 ** 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 7月 **日 ** 时 ** 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年 7月**日9时 ** 分在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此次拍卖出让委托拍卖公司承办,实行线上交易,在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招采进宝河北专区(******)进行。
(二): 隆收储〔****〕**号原粮贸商场(地上附着物价款为**7.****万元,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按约定将地上附着物价款上缴财政局指定账户)地块信息请咨询河北融德拍卖有限公司 孙女士 咨询电话:**********1
(三):本次公告内容具体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隆尧县柴荣街中段西侧
联 系 人:隆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7
隆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 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