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 |||||||||||||||||||||||||||||
| 一、招标条件 | |||||||||||||||||||||||||||||
| 东河区完善排水系统消除排水管网覆盖盲区项目(第一部分),项目代码****-******-**-**-******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东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东发改审批字〔****〕8号、东发改审批字〔****〕**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东河区,涉及西河南路、西河东路、一中西路、邻建路、井坪南一路、井坪南二路、敖包路、立交桥北路等。 2.立项批文:包头市东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河区完善排水系统消除排水管网覆盖盲区项目(第一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包头市东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东河区完善排水系统消除排水管网覆盖盲区项目(第一部分)的批复东发改审批字〔****〕8号、东发改审批字〔****〕**号 3.工程规模:西河南路:西河南路(西河东路-公园路)拟建雨水管径为D**0,管线全长**0米,道路恢复(翻建)面积****平方米,道路标线恢复面积**1.**平方米。西河东路:西河东路(巴彦塔拉大街-站北路)拟建雨水管径为D**0、D**0、D****,管线全长**9米,道路恢复(翻建)面积****平方米,道路标线恢复面积**5.**平方米。一中西路:一中西路(环城路-站北路)拟建雨水管径为D**0, 管线全长****米,道路恢复(翻建)面积****平方米,道路标线恢复面积**8.**平方米。邻建路:邻建路(井坪路-立交桥北路)拟建雨水管径为D**0, 管线全长****米,道路恢复(翻建)面积****平方米,道路标线恢复面积****.6平方米。井坪南一路:井坪南一路(邻建路-铁西路)拟建雨水管径为D**0,管线全长**5米,道路恢复(翻建)面积****平方米,道路标线恢复面积**9.7平方米。井坪南二路:井坪南二路(邻建路-敖包路)拟建雨水管径为D**0,管线全长**5米,道路恢复(翻建)面积****平方米,道路标线恢复面积**6.8平方米。敖包路:敖包路(查干鄂博路-立交桥北路)拟建雨水管径为D**0,管线全长**8米,道路恢复(翻建)面积****平方米,道路标线恢复面积**4.**平方米。立交桥北路:立交桥北路(敖包路-建设路)拟建雨水管径为D**0,管线全长**8米,道路恢复(翻建)面积****平方米,道路标线恢复面积**5平方米。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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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财务、信誉等其他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如有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 |||||||||||||||||||||||||||||
|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 |||||||||||||||||||||||||||||
| 1.投标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 **时**分 2.投标方式:网上投标或者现场投标 (1)网上投标网站:****** (2)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领取网站:****** | |||||||||||||||||||||||||||||
| 六、监督部门 | |||||||||||||||||||||||||||||
|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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