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临泉县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KV外线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临泉县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KV外线工程)
二、项目编号: FY****QT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6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不高于合同价的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订后 。现修改为**.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不低于合同价的**%不高于合同价的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特此通知!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