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乌镇大数据产业园工业有机更新柔性电子材料园项目三期工程-花石东路综合工程(项目名称)已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法人)单位自有资 金及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 **0%,项目业主为 乌镇微纳科技(桐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乌镇微纳 科技(桐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乌镇大数据产业园工业有机更新柔性电子材料园项目三期工程-花石东路综合工程(标段名称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 道路设计施工全长****.9m,道路标准宽度为**m,总面积为 ****7.**m2,其中新建沥青道路约****2.**m2,新建人行道面积为****m2,新建绿化面积为 ****m2㎡,侧平石总长度约****0米,新建3个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新建**米桥梁2座;新 建钢筋砼承插管(Ⅱ级)雨水管总长约****.5m,管径DN**0~DN****;新建 DN**0/DN**0PE**0实壁管SDR**污水穿路管总长约**1m,建设地点: 桐乡市乌镇镇龙翔大道 北侧,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光明桥港,东至人才公寓东侧道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 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 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 ? (1)上述3.9-3.**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 即可.(2)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户名: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专户。帐户: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科技支行(行号: ************)。交纳方式:转账(网银或电汇)、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银行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融资担保公司(经金融办、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 市设有分支机构)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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