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新妙片区农村移民安置区供水提升工程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工作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区 新妙 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涪陵区新妙镇十字村、鹅岭村、游江村、玉泉村、德新村、普陀村等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对新妙二水厂扩建至 ****0m?/d,厂区主要新建集成式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日处理能力****0m?/d,污泥池1座,**0m?清水池1座,反冲洗泵房1座、集成设备间1座。新妙一水厂新建**0m?清水池1座。新建引水管道9.**km,采用D**5.6(壁厚5.4~8mm)Q**5焊接钢管;新建输水管道**.**km,采用D**6.4(壁厚5.6~8.8mm)Q**5焊接钢管;整改配水管道总长**1.**km,其中采用Q**5焊接钢管**.**km,管径D**.9~D**9.1(壁厚3.2~4mm),采用PE**0级管道**.**km,dn**~dn**5,1.**MPa~2.0MPa。管道均采用埋地敷设型式。新建集成式一体化泵站2座,新建**m?调节池1座,减压池(2m?~**m?)**座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 合同估算金额: 约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涪陵区新妙片区农村移民安置区供水提升工程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
2.5 工期要求:工期 **0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 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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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人: | 冉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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