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嘉土告南字〔****〕**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拍卖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 2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始价(元/M 2 ) | 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 ****南-**6号 | 东栅街道,东至南江路,南邻槜李路,西邻庆丰路,北至规划横二路 | ****6 | 商务用地,其中商业建筑计容面积不大于建筑总计容面积的5%,文化设施建筑计容面积不小于**0平方米,不大于****平方米。 | ≥1.5、 ≤3.0 | ≤**% | **年 | **** | **** |
| 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1)可整体转让,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形式对建筑物内部进行分割、销售和登记; (2)竞得人与区人防、国资公司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并将该地块依法建设的人防工程竣工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 (3)地块内现有电缆井,供水,雨水污水等管线以及消防栓等设施,开发建设时注意避让,必要时可迁移(详见地块实测报告),如确因地块开发建设需要无法避让,迁移费用由竞得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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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7号 | 新兴街道,东至明月河,南至三塔路,西至越秀南路,北至明月路 | ****4.8 | 餐饮用地 | ≥1.0、 ≤1.1 | ≤**% | **年 | **** | **** |
| 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1)在取得不动产证**年内**0%自持,**年后可以销售(转让),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形式对建筑物内部进行分割、销售和登记,分割销售部分最小产权单元面积不得低于**0平方米; (2)竞得人与区人防、国资公司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并将该地块依法建设的人防工程竣工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 (3)地块内现有北侧两个电力井、东南角闸站配电室,开发建设时注意避让,必要时可迁移(详见地块实测报告),如确因地块开发建设需要无法避让,迁移费用由竞得单位承担; (4)注意避让、保护地块内及周边的**棵大树,其中地块红线范围内**棵,周边1棵(详见地块实测报告),树木价值3.**万元,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按规定将现有树木价款缴入嘉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土地竞得人因开发建设需要确需移除树木的,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 ||||||||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但被列入嘉兴市本级土地市场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拍卖起始时间为:****年7月**日**:**。
报名时间:****年7月2日**:**至****年7月**日**:**。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年7月**日**:**。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境内划入的人民币账户按照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进行缴纳。
五、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嘉兴市广场路**0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朱女士、多杰先生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顾女士、孙女士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