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永安镇等6个乡镇村社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供水管理站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垫江县供水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永安镇等6个乡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改造永安镇等6个乡镇村社老旧供水管网,安装直径**-**0毫米的PE管道约**0公里,用户计量设施设备改造****0户,以及改造加压设施等设备7套。
2.3 ?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约****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 约1 4 **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约 **5.**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工程勘察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主要含项目测量、初步勘察(含水文地质勘察)、详细勘察专项勘察、补充勘察、周边环境调查等,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完成工程设计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专题报告编制 , 具体详细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为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 , 其中**日历天内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垫江县供水管理站 | 代理机构: | 阿美科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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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喻老师 | 联系人: | 陈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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