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5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算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5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文件费只收现金)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青浦区盈港东路**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备案内容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4)投标人需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中备案,证明允许在上海地区执业。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JY-Z******
- 预算金额:**.5万元/年,合计**.5万元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为学院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提供维护保养工作。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内容。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算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若考核不通过或发生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或拒绝签订次年合同;或在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或无法保证消防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消防设施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招标人有权立即与投标人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变更、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 服务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0号。
- 最高限价:**.5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 项目联系人:柴鹏晖
- 电话:**********5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 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于行业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行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请于****年7月2日至****年7月8日,每天上午9:**—**:**,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 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5B)参加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本,售后不退。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截图,备案内容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的备案截图,证明允许在上海地区执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日 **:**(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年7月**日 **:**(北京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青浦区盈港东路**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2、开标地点:上海青浦区盈港东路**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投标方以电子邮件形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并电话联系:柴鹏晖、**********5;提疑截止时间****年7月9日下午**:** 时前。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纪要。
2、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章节第九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详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0号
项目咨询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号码:**1-********
招标代理: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财大科技园)5号楼**5B
联 系 人:柴鹏晖
电话号码:**********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0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 **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5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
联系方式:柴鹏晖、**********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鹏晖
电 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