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信息披露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披露的,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1年)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5.标的企业原股东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时到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登记报名、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6.本次转让管理层不参与受让。7.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赵君波,联系方式:********。8.以下内容出自《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1)我们注意到,其他应收款中账面应收赵云**4,**1.**元,未能发函;应收浙江传媒学院**0,**0.**元,为被评估单位根据与浙江传媒学院社会合作处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计提,该笔款项浙江传媒学院回函不认可。(2)我们注意到,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浙广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