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第**页资信评分标准表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单个业绩1分,最高5分”修改为“单个业绩1.5分,最高4.5分”,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单个业绩1分,最高3分”修改为“单个业绩1.5分,最高1.5分”。2.招标文件第**页资信评分标准表中项目组人员能力“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信息化或防洪抗旱减灾或水资源或水文与水资源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修改为“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或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3.招标文件第**页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中“资信评审总分为**分”修改为“资信评审总分为**分”。4.招标文件第**页商务报价评分的确定中“商务报价评分满分**分”修改“商务报价评分满分**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