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南干线标Ⅱ标施工(含引入配套工程股权投资)总承包澄清公告(四) 招标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南干线标Ⅱ标施工(含引入配套工程股权投资)总承包(招标编号: E****************)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1.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2.2.4中“3.股权投资承诺函已按要求附存款证明,且存款证明账户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连续**个自然日的日均存款,投标人账户存款合计余额不低于********.**元。”请问,我司名下多个账户可否累计计算?是否我司名下多个账户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连续**个自然日的日均存款达到********.**元即可? 答:可以累计计算,投标人名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可合并统计日均存款,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主体名称一致。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河池市水利局网站(******)、河池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山谷路**号 邮编:****** 联系人:覃工 电话:****-******8 传真:****-******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室 邮编:****** 联系人:梁美英、高春雨 电话:****-******9 传真:****-******9 E-mail:****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号) 监督部门:河池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6
招标人: 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9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