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3标段(监理)答疑公告及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更正部分: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其他人员: 2、投标人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到位,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a、工程开工前,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登记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壹万元 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更正为:2、投标人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到位,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a、工程开工前,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登记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叁仟元的违约金。 二、提问回答部分: 问题:1、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闽建办建函〔****〕**号)规定,在建项目仅指一体化平台登记状态为“在建”的项目,预验收状态项目不属于在建项目范畴。总监现有任职项目平台登记状态为预验收,是否属于无在建项目范畴。 2、问题:P7页招标公告3.7(3)“...一旦发现在宁德行政区域外有在建项目或在宁德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在建项目...”,是指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德行政区域内只能担任1个还是2个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请确认。 回答1:预验收状态项目不属于在建项目范畴。 回答2:宁德行政区域内最多允许只能有2个在建项目。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