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陶瓷砂磨造粒自动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4 各投标人: 陶瓷砂磨造粒自动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为: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本项满分**分),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注: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为:****年1月1日以来(含****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投标截止日)。 3.本项目下载招标资料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均改为“****年**月**日**时**分**秒”。 4.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第5节项目主要设备清单附表预混系统中,“均质设备(1.能满足粗磨进料要求,提高预混分散效率;2.能满足**0微米粉料进料要求;3.传动形式:电机直驱,变频调速;4.材质:PU/碳化钨)”变更为:“盘式/凸销砂磨机(1.研磨桶有效容积≥5L:2.转子结构形式:盘片或偏心盘片或凸销;3.主轴转速≥****r/min;4.转子线速度≥**m/s;5.电机功率≥**Kw;6.传动形式:电机直驱或皮带传动,变频调速;7.材质:SUS**4不锈钢、PU聚氨酯/碳化钨;8,配置散热,浆料料温≤**℃)”。 5.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第5节项目主要设备清单附表中以下位置描述分别变更:(1)预混系统-预混罐-釜体容积:由“有效容积****L”变更为“设计容积****L”;(2)砂磨系统-1.2m3磨罐A/B-,“釜体有效容积:有效容积=****L”变更为“釜体容积:设计容积=****L”; (3)加胶系统-1.5m3加胶罐,釜体容积:由“有效容积=****L”变更为“设计容积=****L”; (4)造粒系统-1.5m3待喷罐,釜体容积:由“有效容积=****L”变更为“设计容积=****L”。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