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我公司于****年7月**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山南市乃东区亚堆乡亚桑村原****年村级道路****年文旅融合雅拉香布产业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将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2.2 修改为项目设计时速**Km/h,属四级农村公路(Ⅰ)类。 2.原招标文件总则3.5.4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 同时应防止泄密。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业绩认定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 本次澄清内容,招标文件已做同步修改,各投标单位依据本次澄清编制投标文件,因澄清时间距开标时间大于**天,原定开标时间不作变更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