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评标定标分离法(定量评审)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澄清文件广宁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期)工程总承包(EPC)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内容如下:一、澄清修改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页“资信因素”:3.2.2(1) 资信因素(**分) 企业获奖(**分) 一、设计获奖自****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承接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项目获得的工程设计类奖项满足以下情况的:(1)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或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2)获得地级市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5分。二、施工获奖自****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承接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项目获得的工程施工类奖项满足以下情况的:(1)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或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2)获得地级市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5分。【注:①以上两类奖项分别只计算级别最高的前2项奖项得分,每类奖项最多得**分,本项最多得**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②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或获奖官网网页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若以上获奖证明材料未显示投标人单位的,则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③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获奖证明文件颁发时间或官网发布时间为准;④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相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颁发的为准;颁发单位为社会组织的必须为经民政部门认可并批准成立且已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登记,投标人还须提供该社会组织已在服务平台完成登记的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定。】修改为:3.2.2(1) 资信因素(**分) 企业获奖(**分) 根据投标人自****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的工程建设类奖项情况进行横向评比:综合评比为最优的得**分,次优得**分,依此类推,每一档递减5分,最低得0分。【注:①投标人最多可提供5项奖项进行评比;②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或获奖官网网页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若以上获奖证明材料未显示投标人单位的,则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③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获奖证明文件颁发时间或官网发布时间为准;④奖项以地级市(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相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颁发的为准;颁发单位为社会组织的必须为经民政部门认可并批准成立且已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登记,投标人还须提供该社会组织已在服务平台完成登记的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定;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奖项均可参与评审。】二、招标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次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后发出的澄清文件为准,投标单位应响应招标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桃花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