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湖北省远安县红韵菇香乡村振兴项目监理(项目编号:YAA******-******-**)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综合评审投标人类似业绩现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建安工程费****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5 分,本项最多得 ** 分。(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上传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工程以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须上传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远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1号 联 系 人:王阳阳 联系电话:**********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号金德瑞国际酒店**楼 项目负责人:肖明慧 联系电话:**********2 日期:****年9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