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澄清通知内容:1、问:请问资信评审部分中企业业绩部分第二点,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内含装修部分金额在****万以上,并有建设单位出具的未分包证明,是否认可。答:不认可。2、问: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为公共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我单位是承接施工部分,其中施工部分金额大于****万,是否认可。答:认可,详见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第1条。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资信评审因素表,做如下修改:原:☑企业业绩:(1)投标人自****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 0.5分,本项最多得 0.5 分。(2)投标人自****年1月1日 (含)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企业业绩中同一个项目不重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等);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①②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得分;时间和金额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为准。证明材料对项目属性或规模的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资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进行解释。对不能证明项目属性和规模的,另须提供能体现上述指标的竣工图纸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否则不予得分。】☑人员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有效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等);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①②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得分;时间和金额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为准。证明材料对项目属性或规模的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资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进行解释。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如合同期限内人员变更的,还须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对不能证明项目属性和规模的,另须提供能体现上述指标的竣工图纸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否则不予得分。】调整为:☑企业业绩:(1)投标人自****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2)投标人自****年1月1日 (含)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企业业绩中同一个项目不重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等);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①②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得分;时间和金额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为准。证明材料对项目属性或规模的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资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进行解释。对不能证明项目属性和规模的,另须提供能体现上述指标的竣工图纸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否则不予得分。若以联合体方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也可以,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制件(明确:该项业绩中投标人承担工程总承包(EPC)中的施工工作,且满足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若业绩为装修专业分包的,还须提供分包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对不能证明项目属性和规模的,另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人员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有效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等);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①②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得分;时间和金额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为准。证明材料对项目属性或规模的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资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进行解释。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需为施工负责人),如合同期限内人员变更的,还须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对不能证明项目属性和规模的,另须提供能体现上述指标的竣工图纸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否则不予得分。若以联合体方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也可以,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制件(明确:该项业绩中投标人承担工程总承包(EPC)中的施工工作,且满足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若业绩为装修专业分包的,还须提供分包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对不能证明项目属性和规模的,另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2、原工程量清单中“1#楼-纱窗及楼梯环氧漆”费率已做调整,本次发布的澄清通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已同步更新,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按照本次最新版本编制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