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4,**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设置(综合评估法):施工评分细则,条款号2.2.4(2)资信标作如下修改:原内容:履约评价(5.0 分)以开标当天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履约评价结果为准(行业类型:水务,专业类型:施工),根据有效投标人在招标项目所属行业的履约评价等级高低划分档次,第一档得 5分,第二档得 3 分,第三档得 1 分,以此类推。注:履约评价结果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未在我市承接过施工项目或者没有行业领域履约评价的参建单位,其行业领域履约评价得分为 ** 分,等级为“合格”。修改为:售后服务能力(5.0分)考察投标文件对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服务响应时间的承诺,以承诺函的方式提交。☑质量保修(售后服务)(5分)1.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基础上增加**个月以上(含**个月)的,得5分;2.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基础上增加6-**个月(含6个月)的,得4分;3.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基础上增加3-6个月(含3个月)的,得3分。[注: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其他情况或不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