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3.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成功后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做入投标文件。(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 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一致。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