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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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公告“1.1本招标项目成都国际铁路港欧洲产业城片区桤木河二期桥梁工程施工/标段已由青审批建以青审批建【[****】第**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青审批建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审批建【****】第**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修改为“1.1本招标项目成都国际铁路港欧洲产业城片区桤木河二期桥梁工程施工/标段已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以青审批建【[****】第**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审批建【****】第**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专用合同“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其余费用随工程进度款支付。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从合同工期范围内第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开始抵扣,每月抵扣额度为上月核定项目工程量对应价款的**%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付未付金额,直至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抵扣完。”修改为“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其余费用随工程进度款支付。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从合同工期范围内第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开始抵扣,每月抵扣额度为上月核定项目工程量对应价款的**%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付未付金额,直至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抵扣完。”“附件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协议书”部分也作相应调整。
招标人: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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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