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筠连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管理机构: 2、设计: ①设计负责人(1人):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得1.0分;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满分2.0分)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每承担过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设计业绩得2.0分。(满分2.0分)。 修改为: 2、设计: ①设计负责人(1人):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得1.0分;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满分2.0分)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每承担过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的工程类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设计业绩得2.0分。(满分2.0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筠连县筠州城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