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联合体单位的在册专业人员能否使用:投标文件中相关专业设计人员是否可以用联合体单位的在册专业人员?回复: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各专业设计人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方工作范围、权责分工对应选派。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