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PBM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晶半导体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基地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澄清文件1 标段编号:A**********************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7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中“暂列金”更正为: 暂列金:********.**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 “3.2.4其它说明”中第“c)”条修改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可采用EXCEL表格等工具自行编制 。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方法”修改为: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采用明标形式)。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标准,首先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商务、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详细评审。经评审后,各有效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定标候选人 (不标明排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有效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则优先推荐投标报价低者为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报价相同时,则优先推荐资质等级高者为定标候选人;当资质等级也相同时,则优先推荐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高者为定标候选人;当以上四者都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投票决定,票数较多者优先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2.1 预付款支付”中“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修改为: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分十次扣回,每次扣回金额相等,在前十次进度款申请中逐次扣回。 5、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补充 “设备材料技术文件”随本次澄清文件一同发布。 6、原招标文件中的其余内容不做变动。
招标人:国晶半导体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舸益行(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