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4.**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无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轨道交通****-****年5号线、环线As型地铁列车架修无损检测委外维修项目 答疑 补遗 通知 一. 答疑部分
二 、补遗部分 1、本招标项目投标总报价(含税,税率6%)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 元(大写: 壹仟叁佰柒拾陆万叁仟叁佰柒拾肆元柒角贰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2、本项目招标文件全文中的“空心轴实物对比试块”修改为“As型城轨车全轴实物比对试块”;“ 提升力试块”修改应为“ 车轮超声波探伤对比试块”。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删除以下内容: “三、本项目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含税)异常低价警戒线为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报价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提供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本项目不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章3.2投标报价中相应部分同步修改。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 部分修改:“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整(人民币)。”、 “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整(人民币)。”、“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整(人民币)。” 5、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均变更 为: **** 年 8 月 7 日 ** 时 ** 分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变更 为 : **** 年 8 月 7 日 ** 时 ** 分至 ** 时 ** 分。地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 两江新 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栋2层),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 容为准。 招标 人: 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年 7 月 ** 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