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编号:A******************2)慈溪市中部地区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二期)附海片区澄清、修改公告(一) 各投标申请人: 本澄清、修改文件(一)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澄清、修改文件(一)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澄清、修改文件(一)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图纸另增加一份结构图,原上传图纸不变。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技术标”增加:“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如有)”。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文件技术标 ”增加: “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我方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市政工程领域)为A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为准),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在本次投标中选择免交投标保证金。 我方在此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我方在接到你方不予退还保证金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自愿向你方补缴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我方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扣分或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①按招标文件规定选择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承诺函。 ②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一致” 4、其余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不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慈溪市祥诚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依努****-******** 监督部门:慈溪市水利局 日期:****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