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石首市一米厂小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燃气部分(JZSS-******SZ-********4)第三次主动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石首市一米厂小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燃气部分(标段编号JZSS-******SZ-********4)已于****年**月**日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因原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单位提供基础数据存在偏差,造成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内暂列金额数值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内容:暂列金额不含税价为******元,含税金共计******元; 修正为:暂列金额不含税价为******.**元,含税金共计 ******.**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澄清文件发出至原定开标时间不足**日,为保障各潜在投标人拥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予以延期,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1.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2.现调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3.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同步顺延; 4.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湖北妍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