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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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市新津区****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成都市新津区****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发布的网络公告中第3.4条修改为:“3.4本次招标投标采用评定分离机制。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独立评审,向招标人推荐3 名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定标: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二、此次补遗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仅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市新津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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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