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施工标段: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分,若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以**分为基础分)),扣完为止;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增加1分(以**分为基础分);报价降低到3%时,得满分;在3%的基础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以**分为基础分);扣完为止;增减比率不足一个百分点时,采取四舍五入法处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现变更内容: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分,若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以**分为基础分)),扣完为止;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增加1分(以** 分为基础分);报价降低到3%时,得满分;在3%的基础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以**分为基础分);扣完为止;增减比率不足一个百分点时,采取四舍五入法处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