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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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以下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0.**元。 2.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任职要求更正为: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 3.评标办法其他评审-小微企业政策执行更正为:(1)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计算价格分时,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取值范围:3-5,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作为其价格分。(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对于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计算价格分时,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取值范围:1-2,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作为其价格分。 4.本项目重新制作了澄清修改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随本澄清与修改公告发放的澄清修改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 标 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幸福大道**号行政大楼
联 系 人:覃事科
电 话:**********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环城东路东侧 (东城明珠小区)1栋2单元**9-**1铺
项目负责人:胡桂芳
电 话:**********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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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