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寿港国际仓储物流基地(三期)一标段(第二次)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寿港国际仓储物流基地(三期)一标段” 补遗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 9.本工程的措施项目费: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已包含的措施费除外)由投标人须根据现场踏勘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自行列项和报价。本工程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已包含的措施费除外) ¥ ******9.**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为 ¥ ******.** 元),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未列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但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需要发生,则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已报价的其他施工措施项目费中。施工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已包含的措施费外)为包干价,不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作业方式调整)均不作调整。 更正为: 9.本工程的措施项目费: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已包含的措施费除外)由投标人须根据现场踏勘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自行列项和报价。本工程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已包含的措施费除外) 不能低于 ¥ ******9.**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为 ¥ ******.** 元),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未列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但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需要发生,则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已报价的其他施工措施项目费中。施工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已包含的措施费外)为包干价,不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作业方式调整)均不作调整。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缴纳 截止时间 、 投标 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年 7 月 ** 日**:**(北京时间)。 注: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通知为准,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 标 人:重庆长寿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璘工程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