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建设(服务、交货)地点:枝江市天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产品绿色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工艺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现更改为:“1.1.5建设(服务、交货)地点:枝江市安福寺食品工业园(之字溪大道以南)”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枝江市天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