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土地规划资质过渡期已于****年**月**日到期,现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统一修改,本补遗与原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位置:第一章招标公告3.1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修改内容:删除原有第④项论证咨询(土地规划机构乙级)资质条款,相关业务要求整合至第③项国土空间规划资质;调整后完整资质要求如下: ①设计资质: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工程测量甲级测绘资质;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国土空间规划资质: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本次仅合并条款,全部资质准入门槛无降低、无删减。 2、修改位置:第一章招标公告3.3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修改内容:原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统一调整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含3家); 其余联合体规则不变。 3、原招标文件获取、项目关注截止时间****年7月**日**:**,现延长至****年7月**日**:**。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增加: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5、除上述四处调整外,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均不作任何修改。 特此公告。 招标人:昌都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澜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