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SBCL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古蔺茅溪酱酒九坝项目曲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曲框采购项目标段 招标文件的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如下: 一、 因 潜在的投标人 对 招标文件 第五章“供货要求”提疑,现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二、工艺技术条件”中“(4)打磨 焊缝与母材平滑过渡,无咬边、凸起,手感无台阶。 ” 现补遗澄清为: “ (4)打磨 焊缝与母材平滑过渡,无咬边、保留焊缝余高,手感无台阶。 ”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二、工艺技术条件”中“(5)成品质检满足 GB/T****-**** 标准,圆度和圆柱度公差范围,平行度、垂 直度和倾斜度公差范围,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范围等。 ” 现补遗澄清为: “(5) 成品质检,立柱双向垂直度偏移≤4mm,前后面框对角线误差≤4mm,侧面框对角线误差≤3mm,其余未注尺寸公 差满足GB/T ****4-** ** / A+E 级标准。 ”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二、工艺技术条件”表3“A. 文件 与标识 :A2 产品 标识 :产品上是否有清晰、牢固的 标签(含物料号、生产日期、供货商标识)。 ” 现补遗澄清为: “二、工艺技术条件”表3“A. 文件 与标识 :A2 产品 标识 :产品上是否有清晰、牢固的 标签(含物料号、生产日期、供货商标识)。 标识采用 不锈钢平板蚀刻, 尺寸: **0mm***mm,四角孔点焊固定在右侧挡板居中位置。 ”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二、工艺技术条件”中“(四)设备加工要求:(5)成型曲框四根立柱须垂直于底座;” 现补遗澄清为: “ (5)成型曲框四根立柱须垂直于底座;成品质检,立柱双向垂直度偏移≤4mm。 ” 5、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二、工艺技术条件”中“(五)主要材料及尺寸:2.主要材料及设计参数见附件:3.8堵板:长 **0mm ×宽 **0mm ×厚 3mm” 现补遗澄清为: “ 3.8堵板:长 **5mm ×宽 **mm×厚3mm ” 6、 原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7 月 ** 日 ** 时 ** 分; 现变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7 月 ** 日 ** 时 ** 分。 7、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为****年7月**日**时**分,现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为****年7月**日**时**分。 二 、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