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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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津区普兴街道宝峰场镇芒硝矿矿山地下采矿区治理工程 施工/标段答疑**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新津区普兴街道宝峰场镇芒硝矿矿山地下采矿区治理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一、提问部分: 提问一: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中关于水泥型号,要求采用PO**.5级水泥,依据国家标准GB**5-****《通用硅酸盐水泥》(****年6月1日起强制实施),普通硅酸盐水泥(PO)已取消**.5强度等级,国内建材市场无符合国标要求的PO**.5水泥生产及销售。请招标人核实。 回复提问一:招标工程量清单已随本次答疑上传,请以本次答疑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4最高投标限价¥********元(大写:叁仟贰佰陆拾壹万陆仟柒佰伍拾捌元)(其中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 ****** 元,暂列金额 ******9 元)更正为: ¥********元(大写:叁仟叁佰壹拾叁万零玖佰玖拾肆元)(其中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元,暂列金额******6元)。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四、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市新津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柯瑞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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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