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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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荣县经开区先进功能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管理机构”澄清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荣县经开区先进功能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管理机构”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项目人员配备(**分)的评审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1、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职业资格或执业证书得 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4分。 3、工程管理负责人: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职业资格或执业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4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或执业证书得2 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4分。 5、其他人员:每具有 1 个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上述调整,只对分数调整,内容未调整,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不延长开标时间。
招标人:荣县兴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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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