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木林县甲措乡拉龙村山洪灾害治理修复工程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负责招标的“南木林县甲措乡拉龙村山洪灾害治理修复工程”,于 ****年7月2日发布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现对该项目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3 项”业绩证明材料与评标办法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现对该问题进行澄清,业绩证明材料以评分办法要求的内容为准。 本次澄清的内容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特此澄清。
南木林县胜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国采项目顾问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