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MX****-**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法院****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七、交货要求(一)交货时间要6C**,采购人提前一天以传真、微信或电话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第二天需配送物品,订单上应注明品名、数量、规格、时间、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等。第二天早上6:**分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订货单要求送货至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饭堂。如因成交供应商配送延迟,而影响采购人开餐,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修改为:(一)交货时间要 采购人提前一天以传真、微信或电话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第二天需配送物品,订单上应注明品名、数量、规格、时间、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等。第二天早上6:**分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订货单要求送货至信宜市人民法院饭堂。如因成交供应商配送延迟,而影响采购人开餐,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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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宜市人民法院
地 址:信宜市迎宾大道南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宜市中兴六路**号七楼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5
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