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本澄清函的附件合同内容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中二、技术要求“3.创奖创优要求:确保市级优质工程奖,费用已在招标控制价中列支,投标时为不可竞争费用。若评得,该笔费用可计取;若未评得,结算时双倍扣除相关费用。”更正为“3.创奖创优要求:确保市级优质工程奖,费用已在招标控制价中列支,投标时为不可竞争费用。若评得,该笔费用可计取;若未评得,此项费用不予支付,具体违约条款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3.澄清函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澄清函内容为准。 |
| 递交时间 |